我院正式成为济南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日期:2021-04-15浏览次数: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我市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城市,自2016年起,就建立起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职工家庭的经济和照护负担。日前经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评估,德维特(山东)肾病医院确定为济南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一、申请对象

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二、护理类别

(一)医疗专护(以下称专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以安宁疗护为主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机构医疗护理(以下称院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三)居家医疗护理(以下称家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居家的参保人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等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三、申请条件

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待遇或享受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待遇或第三方已支付护理待遇的除外),可按下列规定申请专护、院护或家护服务。

(一)申请专护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附件评定分数≤50分,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患终末期恶性肿瘤的(呈恶病质状态);

2.因病情需长期保留气管套管、胆道等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管等管道(不包括鼻饲管及导尿管),需定期对创面进行处理的;

3.因神经系统疾病或外伤等原因导致昏迷、全身瘫痪或截瘫,且双下肢肌力或单侧上下肢肌力均为0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住院医疗护理的。

(二)申请院护及家护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附件评定分数≤55分,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专护申请标准的;

2.需长期保留鼻饲管、尿管的;

3.患骨折长期不愈合,合并其他慢性疾病的;

4.患有严重不可逆性疾病导致失能或半失能,需要长期护理的。

四、申办流程

1.参保人(或家属)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或有效的诊断证明自主选择定点医护机构,提出申请。

2.定点医护机构安排执业医生和护士上门初评。初评通过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复评。

3.社保经办机构安排评估人员上门复评,复评通过后在系统内录入复评意见。

五、待遇期限

专护评定结果有效期为1年,院护、家护评定结果有效期为2年。评定通过的,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

六、注意事项

参保人需更换定点医护机构的,需先持社保卡在原定点医护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再持社保卡到新的长护定点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享受长护待遇期间,需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先持社保卡在定点医护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再持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详情见下方附件-《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

下载附件:20210415153078577857.doc